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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00户低保家庭送温暖——百年亲情扶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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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取程序:
(1)各州(市)民政局、电信分公司根据分配的资助名额,通过调研筛选,确定本州(市)接受资助的低保家庭名单并填写推荐表报云南省民政厅审核。
选取条件:政府确定的低保户、双下岗家庭、有子女(父母年龄在40岁以上)。每年需重新选取一次接受资助的低保家庭名单,只有当年被选中的低保家庭才能接受资助。
(2)云南省民政厅向云南省电信有限公司提供审核确定的全省接受资助的100户低保家庭名单及推荐材料。
2、资助方式:
当年选中接受资助的100户低保家庭可以得到由云南省电信有限公司提供每户每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同时享受以下回报:
(1)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供有人值守公话代办的就业机会。
(2)免费为其安装一部固定电话并免收一年月租费。
3、活动时间安排:
(1)2006年11月15日前:各州(市)民政局、电信分公司确定本州(市)接受资助的低保家庭并填写推荐表报云南省民政厅审核。
(2)2006年11月25日前:云南省民政厅向云南省电信有限公司提供审核确定的全省接受资助的100户低保家庭名单及推荐材料。
(3)2006年12月1日起:各州(市)民政局、电信分公司实施资助方案。电信分公司对结果进行评估后报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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