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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100名农村小学生——百年亲情助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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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取程序:
(1)各州(市)教育局、电信分公司根据分配的资助名额,通过调研筛选,确定本州(市)接受资助的农村小学生名单并填写推荐表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
(2)云南省教育厅向云南省电信有限公司提供审核确定的全省接受资助的100名农村小学生名单及推荐材料。
2、资助方式:
被选中接受资助的农村小学生,由云南省电信有限公司提供资助,直至小学毕业。由各州、市教育局和电信分公司建立资助档案,每年对资助学生评估(评估标准:出勤率>90%、成绩良好、无劣迹、无处分等),评估不合格者取消被资助资格。资助方式为:
(1)资助学习杂费、住宿费、必要的生活费。
(2)资助学习用具(如:书包、文具等)。
3、活动时间安排:
(1)2006年11月15日前:各州(市)教育局、电信分公司确定本州(市)接受资助的农村小学生并填写推荐表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
(2)2006年11月25日前:云南省教育厅向云南省电信有限公司提供审核确定的全省接受资助的100名农村小学生名单及推荐材料。
(3)2006年12月1日起:各州(市)教育局、电信分公司实施资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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